永豐金證券為永豐金控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遵循母公司永續願景與發展藍圖,母公司永豐金控自2024年7月1日起將永續發展委員會提升為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總人數不得少於3人,且至少須有1名為獨立董事,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包括金控、銀行、證券、租賃共11名董事,均具備企業永續專業知識與能力,以確保金控整體永續發展決策之共識形成及落實推動,成員尚包括三名金控獨立董事,並由金控董事長擔任委員會召集人兼會議主席。
永續發展委員會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制度與短中長期重點工作、永續發展年度工作計畫、檢討追蹤與修訂工作計畫執行成效、永續資訊揭露事項等。母公司永豐金控並於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置永續辦公室做為永續發展專職部門,指派金控副總經理擔任永續長,相關工作計畫與執行情形除定期每季提報永續發展委員會,且至少每半年提陳董事會。永續發展委員會2025年共召開6次會議,5次提陳董事會,包括於3月、6月、9月陳報「永續發展2025年度工作執行情形」及「IFRS 永續揭露準則導入計畫執行進度」,於7月陳報「2024年永續報告書」,於12月通過修正「永續發展短中長期重點工作」,並陳報「永續發展2025年度工作執行情形」、「2026年度工作計畫」及「IFRS 永續揭露準則導入計畫執行進度」。董事於聽取報告或討論的過程中經常性提出垂詢或給予指導意見,檢視及監督各項工作計畫之落實情形,並適時督促經營團隊進行調整。
永豐金證券為管理營運活動對經濟、環境及社會之風險與影響,設置對接金控永續發展委員會之永續發展推動小組,制定「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設置及運作準則」,負責永續發展政策、制度及相關管理計畫之提出及執行,以落實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維護社會公益、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等四大面向,實踐企業社會責任,追求企業永續經營。永豐金證券永續發展推動小組由總經理(同為永豐金證券董事,亦為永豐金控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擔任召集人督導相關事宜,其他成員由事業處主管及總經理指定之主管擔任,人數不少於3人;執行秘書由總經理辦公室主管擔任,承召集人之命負責統籌推動小組相關行政事務,包括永續報告書資料整合及報告書發布。永續發展推動小組下設置公司治理、顧客關係、員工照顧、環境永續、社會參與等五個工作小組,負責訂定永續發展政策、制度及相關管理計畫並協同各單位推動永續發展相關活動,各工作小組組長由召集人指派適當人員擔任。永續發展推動小組每季召開會議,每季向董事會報告永續工作執行績效及規劃,2025年共召開5次永續發展推動小組會議,並提報4 次董事會,包括於1月陳報2024年永續發展推動成果暨修正永續發展短中長期重點工作及2025 年工作計畫,於4月、7月、10月陳報2025年永續發展推動成果,7月並陳報2024年永續報告書,均經提報董事會同意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