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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金證券身為機構投資人,為運用本身之專業與影響力,履行各項盡職治理行動,提升投資價值,將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ESG")等永續經營議題納入考量,以增進客戶與股東之長期利益為目標。

永豐金證券於2018716日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遵循聲明」,簽署後每年度定期發布盡職治理報告,並依循母公司永豐金控「責任投資管理要點」,參考「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及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於2019年制定永豐金證券「責任投資管理要點」作為本公司投資與資產管理業務綱領,將ESG議題與相關風險納入業務之決策流程,訂定評估ESG風險之方法工具及責任投資相關規章,落實責任投資。2023年永豐金證券修訂「責任投資管理要點」,增訂不再新承作燃料煤及非常規油氣相關之專案投資、投資境內企業從事燃料煤開採、發電商業活動客戶之業務限制、增訂爭議性與敏感性產業明確定義等,並援引國發會12項關鍵戰略於投資策略,以「永續及前瞻能源」、「運具電動化」、「資源循環零廢棄」及「公正轉型」為策略主軸配置相關投資標的,擇優布局。

永豐金證券責任投資推動進程

永豐金證券責任投資流程

永豐金證券遵循聯合國「責任投資六大原則」,同時參照母公司永豐金控「責任投資管理要點」及本公司「責任投資管理要點」,在已知的情況下,禁止承作爭議性產業,審慎評估敏感性產業及經濟活動。永豐金證券內部控制制度「自營業務CA-12110 集中自營買賣決策」及「CA-22110 兼營期貨自營買賣決策」等章節,新增將ESG 等考量因素納入買賣決策中,相關制度修正通過董事會核可,並依內稽查核程序每年進行查核。投資評估時參考國際相關組織,如國際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世界銀行(The World Bank)、聯合國(United Nations) 等相關組織與專業機構之指導原則與標準,及將是否有負面新聞、氣候變遷、人權、公司治理等相關ESG 因子納入風險評估中。同時透過公司拜訪,參考證交所、櫃買中心、證基會所執行之「年度公司治理評鑑」、集保公司之「公司投資人關係整合平台」等相關資訊,依不同資產類別執行ESG 風險檢核流程,持續進行被投資公司風險綜合評估。

將ESG要素納入財富管理商品審查流程

在財富管理商品審查流程,將ESG遵循原則納入該商品發行機構的評估項目,並將ESG要素納入商品審查流程,綜合評估其他審查項目後優先評選ESG相關投資理念或相對正向之商品,以充分實踐責任投資與盡職治理的精神,並於證券ESG基金專區進行ESG基金推廣銷售。

2023年於永豐金證券上架基金之25家國內投信公司,已100%全數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遵循聲明。此外,永豐金證券上架基金之境外基金資產管理機構為5家,已100%全數遵循責任投資原則(PRI)。

與被投資者議合

永豐金證券持續關注被投資公司之相關重大新聞、每季財務表現、未來產業概況、公司中長期經營策略、重大環境保護作為、社會責任與勞工權益及公司治理等各面向之資訊,且與被投資公司保持適當之對話及互動,包括電話會議、面會、參與法說會、舉辦教育訓練或派員參與每年股東常會或有重大議案之股東臨時會等。透過出席股東會、積極行使所有權( 如:股東投票權)、與被投資公司經營階層溝通等方式,將 ESG 議題整合至所有權政策與實務,以進一步瞭解與溝通其經營階層對產業所面臨之風險與策略,致力與被投資公司在長期價值創造上取得共識。必要時將聯合第三方共同議合,以鼓勵或協助其重視永續議題,議合對象之ESG 表現如長期未正向改善,將行使股東行動主義、或逐步調降投資部位、或評估是否繼續往來等方式因應。

2023 年全年共出席 1,133 家次公司股東會( 實體出席 9 家次、電子投票方式 1,124 家次)、公司法說會 62 家次、拜訪公司 1 家次,及 41 家回應永續議題調查問卷,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調查企業已關注相關永續發展目標(SDGs)、執行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強化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職能及獨立性等相關項目;七成企業已發布永續報告書,惟僅有四成企業投入與生物多樣性相關行動,及四成企業已鑑別人權風險並進行排序,顯示各企業已逐步完善永續相關揭露,然進一步投入不同面向之資源與成本,與建立部分風險鑑別與評估流程仍待加強。

有關本公司「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遵循聲明及「盡職治理政策」,請參閱本官網:盡職治理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