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第十三屆董事會多元化
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十五條規定: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於公司章程中明定董事席次,其中應包括三人以上之獨立董事。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多元化管理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證券、期貨及衍生性金融商品專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九、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本公司董事配置均結合公司未來經營策略發展並考量多元化標準,選任誠信正直能帶領公司持續卓越的最適董事人選,並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依據前述準則之規定,應適當配置女性董事。由金融業、產業界及學者組成多元且具專業之董事會,輔以不同專業背景的獨立董事,董事成員均具備執行業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素養及整體應具備金融產業決策能力、風險管理、管理能力等各項能力,進而讓董事會決策具前瞻性、客觀性與周延性,並透過持續安排進修課程增強其專業性,善盡忠實執行業務及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充分發揮經營決策及領導督導功能。本公司董事於任期期間對於公司營運及未來方向進行深度討論及溝通,共同規劃對組織成長、績效提升、營運發展、風險管理及公司治理等具有重大層面影響之決策,充分發揮各自專業指導公司經營階層並監督董事會。
本公司第十三屆董事會由9位董事組成,目前皆由母公司永豐金控指派,包括3位獨立董事、2位兼任經理人之董事(董事長朱士廷兼任母公司永豐金控總經理,董事蘇威嘉兼任本公司總經理),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未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組成具備高度多元性,專業背景涵蓋法律、會計、產業管理及科技資訊等多元領域,能以不同視角提供專業意見,有效提升決策品質與公司治理效能。董事長朱士廷為金融、商務及財務管理專家,並熟稔金融產業經營實務,擁有引領企業戰略發展與穩健經營之卓越領導能力;董事蘇威嘉具備豐富的國際化視野與數位技術專長,擁有推動企業數位轉型與策略佈局之卓越執行能力;董事徐家文具有豐富產業實務經驗及卓越之經營管理能力;董事連勝武深諳金融領域,具備資深之投資管理專業能力;董事何宗霖專精於商務實務,擁有深厚之產業經營管理能力;董事蔡鴻賢為數位行銷與數據分析專家,具備跨產業之市場顧問資歷與數據決策能力;獨立董事林玲蘭具備法學專業與經濟犯罪防制實務經驗,深具強化金融監理制度與推動洗錢防制工作之專業領航能力;獨立董事馮震宇具備深厚法律專業背景,專精於智慧財產權、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在強化董事會法律監督與合規管理方面,具備卓越之指導能力;獨立董事劉彩卿深耕金融、財會及風險管理領域,結合紮實的專業知識與產業實務經驗,具備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與經營監督之專業能力。綜觀9位董事各自擁有專業能力,董事會整體具備營運判斷、會計及財務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決策、風險管理知識等各項能力,對本公司或董事會之運作多有助益。
目前董事會成員有2位女性,7位男性;平均年齡62歲,其中博士3位,碩士4位,皆具備金融業或其他產業相關專業背景與經驗,透過多元董事的組成,優化董事會決策過程。本公司為落實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第十三屆董事會包含2位女性成員,比率達22%以上。
2025年度第十三屆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會由9位董事組成,其中包括3位獨立董事,2位兼任經理人之董事(董事長朱士廷兼任母公司永豐金控總經理,董事蘇威嘉兼任本公司總經理),4位未兼任經理人之董事,獨立董事占比為33.33%,兼任經理人之董事占比22.22%。3位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均不超過3屆,9位董事彼此之間均不具有配偶或親屬關係,具備獨立性。